DB65/T4340-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本文件由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严小兵、孟庆昕、代晓敏、刘俊杰、邓庆玲、朱雷雷、迪丽拜尔·阿不拉江、于洪武、苏丽娅·艾尔肯、马占英、闫睿杰、安红红、刘士宽、刘志强、金生旺。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新华南路16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B座7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7197邮编:830004传真:0991-231125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991-5281612邮编:830000。新疆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991-5280866邮编:830000。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2306399邮编:100101。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合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