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安全保障,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第二章分类与要求第六条政务数据按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种类型。可提供给所有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无条件共享类。可提供给部分政务部门共享使用或仅部分内容能够提供给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有条件共享类。不宜提供给其他政务部门共享使用的政务数据属于不予共享类。第七条政务数据共享类型划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经脱密处理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空间和属性信息,以及运载工具基本信息、从业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执法案件结果信息、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是政务部门履行职责的共同需要,必须接入部共享平台实现集中汇聚、统筹管理、及时更新,供政务部门无条件共享使用。(二)列入有条件共享类的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明确共享条件。(三)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出具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制度依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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