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化旅游等民生服务相关行业共性需求的数字化功能性平台,为行业在研发设计、仿真测试、设备应用、产研对接、成果应用等方面提供赋能;(四)打造区域试点示范,围绕产城融合共创、服务便捷精准、平台集成共享等,支持区域聚焦重点领域整体打造城市数字化转型示范,围绕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和品牌价值,支持打造综合型数字化赋能平台,围绕优化社区生活质量和服务模式,支持打造数字生活新范式;(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城市数字化转型相关标准规范制订、优秀产品服务推广、评估和监测分析、生态营造等;(六)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合作开展的城市数字化转型试点、试验或示范,以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城市数字化转型项目。第八条(除外规定)原则上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给予支持。第三章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第九条(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奖励等支持方式。原则上一个项目只使用一种支持方式。第十条(支持标准)专项资金的支持应符合以下规则:(一)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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