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热法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新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暨A虹智慧治理能力提升建设项且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N5101182023000024二、项目名称:新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暨A工智慧治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1301.71万元。四、招标项目筒介:预算金额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万元)新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暨AI软件和信息技术1301.71智慧治理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服务业(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