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从全球碳中和进程来看,《巴黎协定》已正式进入实施期,全球多数国家均以不同形式提出碳中和目标。我国2020年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实现目标的关键一环,就是建立碳排放交易机制。当前我国已建成了“全国统一碳市场+区域碳市场”的市场格局,覆盖碳配额交易和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这与国际市场的结构一致。然而,当前我国碳市场中的金融活动还有待进一步发展,这需要各市场参与方不断创新。在全国统一碳市场上线运营三周年之际,为充分展示中国碳市场与碳金融的实践成效,推动金融活动与碳市场充分融合,本白皮书历经半年的调研撰写工作,提供了三大关键价值。一是立足中国实际。本白皮书提供了对比观察,我国碳市场不同于传统金融或商品市场,以服务控碳降碳为核心目标,且交易的碳资产是一种权利或信用,这造就了碳市场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中国碳市场现状与国际主流碳市场的发展历程也有所不同,既未完全独立于世界市场,也并非简单仿照西方市场走过的老路。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价格机制、市场活跃度、覆盖范围等各方面,均存在不同。正因如此,一个“创新”的市场,需要“创新”的模式来推动发展。二是厘清创新脉络。碳金融的发展首先需要明确定义范围与生态模式,本白皮书基于证监会《碳金融产品标准》的范围展开讨论,并在行业中首次提出“监管+市场+服务网络”的碳金融生态全景视图,为各机构明确自身在碳金融活动中的角色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本白皮书提出六大碳金融创新维度,提出制度规划、交易机制、主体角色、交互场景、金融产品、服务网络是我国碳金融创新的主要领域,并评估了当前六大维度下取得的成果和健全碳市场的概念模式与理想标准。三是博采行业实践。创新发展的主体是市场各方,本白皮书中广泛获取了十余家金融机构的碳金融创新案例,不同机构在生态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基于主业优势,在碳金融领域充分探索,为市场提供可复制的创新方案。除此之外,本白皮书充分参考了国际其他碳市场发展中曾面临的痛点难点和创新机制,这将在制度规划和交易机制两大创新维度下为我国市场建设提供重要启示。本白皮书既是中国碳金融发展成果的“阶段汇报”,更是未来碳金融创新的“前进指南”。政策制定者、交易机构、金融机构、服务机构等碳市场参与各方均可通过阅读本白皮书获得有建设性的启示。有理由相信,市场将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备中国特色并拥有全球影响力的碳金融发展道路,为我国“双碳”目标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愿景的早日实现贡献金融力量。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研究员柴麒敏©202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一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一澳门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一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得转载中国印刷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