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投标邀请受连江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FJZ[2022]招字第011号、数字连江城市数字基座(一期)和数字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组织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1、项目名称:数字连江城市数字基座(一期)和数字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EIZI20221招字第011号.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2)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3)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5)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采购包1。(7)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其他政策:无。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强制3C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如有)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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