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932—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932一201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部件和事件处置》。本文件与DB11/T932一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一将原文中对系列行业标准的引用内容相应改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引用: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新的术语和定义(见2和3):一一增加了案件分类依据和工作时限(见4.1和4.2):一一增加了扩展的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管理的规范性附录(见附录B中的表B.1和表B.2):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文件的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林、潘芳、庞艳平、杜娟、全存、徐芳、田宝林、杨芹、冯雅男、贾胜辉、彭荣强、李子辰、申马达、蔡全新、陈杰、李霞、王鹏、宋成栋、汪林林、石鑫、王阁、王春明、王建、霍刘峰、王洪深。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932-2005:--DB11/T932-2012.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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