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_T-5552.4-2022-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工作规范-第4部分:集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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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5552.4-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DB13/T5552-2022《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工作规范》的第4部分。DB13/T5552-2022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一窗综合受理:-第3部分:集成审查:-第4部分:集成审批。本文件由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评价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翟江、耿兰华、张燕、庄志伟、李军伟、袁丽飞、安晓彤、杨紫微、李禹南、焦剑。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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