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2349-2024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总化局提出。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北京大学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天创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苏州大数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华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总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信总通信研究院、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京东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讯腾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总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人工智能所、国网信通亿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栾明月、谭伊舒、宋洁、张頔、赵千里、姚常伟、杨春燕、盛晶、林野丽、潘冲、郎佩佩、罗明、李昱、穆帅先、李雨霏、杨铿、莫雄剑、吴涵、任俊峰、李宁、贾子萌、李丹一、罗义旺、李巍、王娟、李皖金、李文贤、汤辉、刘征征、唐少卿、陈刚、赵莹、卢怡贤、陈慧芳、焦承林、高尚滔、胡月。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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