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2551.3-2020政务服务事项办件及电子监察数据规范第3部分:编码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事项办件及电子监察数据规范第3部分:编码要求的代码说明。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办件和电子监察的要素编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5271.1信息技术词汇第1部分:基本术语GB/T1011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GB/T17969.8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0SI登记机构操作规程第8部分:通用唯一标识符(UUID)的生成和登记及其用作ASN.1客体标识符部件GA/T2000.156公安信息代码第156部分:常用证件代码20172674-T-244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第1部分所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代码说明4.1业务动作万标业务动作代码以1位数字表示,代码见表1。表1业务动作代码代码标识1通过2退回9其他4.2证件类型证件类型代码以数字表示,证件类型代码常见类型及其代码,引用GA/T2000.156-2016、20172674-T-244《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具体参见规范性附录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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