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4644-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市数智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安局、安微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化处、合肥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微科大擎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博微太赫兹信总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软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微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纵横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宏元信总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屠冉、刘宝、刘跃、孙磊、王古月、陈建梅、古磊、刘启迪、胡德华、金成城、王芳、计海涛、范继利、张明、符磊、姜志伟、彭鹏、张士胜、胡锦霞、莫申林、章浩梁、昂晨、高亚捷、周志鹏、钱隆、程松竹、张恭、张金鹏。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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