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1618-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34/T1618-2012《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图像采集点编码规则》,与DB34/T1618-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a)更改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b)增加了GB/T28181、GA/T751、GB18030的相关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GA/T669.7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2年版的第2章):c)删除了“视频监控系统”的术语定义(见2012年版的3.1):增加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总系统”术语定义(见3.1):更改了“图像采集点”术语定义(见3.2,见2012年版的3.2):删除了“图像接入点(或监控中心)”(见2012年版的3.3):d删除了“根据GB/T20001.3-2001、GB/T7027-2002和GA/T669.7-2008中的规定,修订安徽省地方标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图像采集点编码规则》”(见2012年版的4.1):e)删除了编码规则“方位编码”和“距离编码”(见2012年版的表1),增加了“运营商代码”(见图1),更改了“设备序号”编码位数(见图1:2012年版的表1):f)更改了表1部分内容。增加了“类型编码”的内容,细分了前端主设备类型(见表1:2012年版的表2):增加了“备注”(见表1):g)删除了“方位编码取值示意图”(见2012年版的4.5):h)更改了示例描述(见4.3:2012年版的第5章):i)增加了“标注”(见第5章):更改了表A.1,增加了“接入类型码”中04-99具体内容:增加了“图像采集点信息标注时使用简称”;更改了“备注”(见附录A:表A.1:2012年版的附录A:表A.1)。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微三联交通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微省公安厅科技信总化处、安微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会庆、李伟、金磬、刘琼、汪文娟、任冉冉、周太平、金来、杨晓东、廖琦、王芳、金成城、顾涛、吴俊、刘春、单记礼、胡振山、计海涛、陆健、王磊、古磊。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2012年首次发布为DB34/T1618-2012,2022年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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