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4631.2-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大数据中心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微省大数据中心、蚌埠市信息中心、安徽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六安市大数据中心、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滁州市大数据中心、淮北市数据资源发展中心、阜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马鞍山市大数据中心、毫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上海观安信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昂楷科技有限公司、闪捷信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五色石(杭州)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典、杨阳、董超、王理冬、陈先才、闫飞、张锐、王立志、王征、张园园、陶峰、李欣、王俊、戴国建、谢园园、程博、邹莉强、王永红、徐慧子、马宁、黄建、谢江、乐凯明、周绪鹏、方鹏、张禹、章玉龙。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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