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3817一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微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微海德瑞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家公共安全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田园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公安局、池州市公安局、准南市公安局、蚌埠市公安局、安徽兴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讯飞智元信总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嘉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恒之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肥学院、安徽善纯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安微易云智能停车有限公司、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跃兵、郭峰、项响琴、余逢龙、许绍清、方青、郑永刚、丁袆、胡少云、沈滨冀、郑孝淮、韩春军、贺万海、王慧莉、王长亮、鲁芸、韦东豪、肖佐一、胡连超、董磊、张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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