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501/T057-2024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提出:本文件由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左勇、张玉明、汪亚洁、朱岳、郭婷、刘文涛、陈志玮、赵慧慧、张之遥、杨晓婕、米拉吉古丽、苏瑞华、张世龙。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邮编:830017)、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准噶尔街299号,邮编:830017)、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号,邮编:830000)。乌鲁木齐市农业农村局(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991-4629396:传真0991-4629396:邮编:830017乌鲁木齐市乡村振兴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91-4814015:传真0991-4629396:邮编:830017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5191:传真0991-2819924:邮编:830004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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