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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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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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推动高新区内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深入开展园区用排水全过程的精细化、智能化和可持续水管理,实施水污染源的排放闭环和循环利用技术改造。2.降低园区化石能源消耗。鼓励国家高新区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管理,实现智能化管控,加强生产制造过程精细化管控,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园区建立统一的能源申报管理平台,做好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实施碳达峰年度报告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创新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手段,搭建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鼓励各国家高新区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高新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全面节能降耗,引导企业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探索建设“碳中和”示范园区。3.构建绿色发展新模式。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的原则,在国家高新区现有产业基础上,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智慧化改造,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提升,促进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发展。鼓励园区编制绿色发展规划,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园区等示范试点创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加强督查评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二)引导国家高新区加强绿色技术供给,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1.加强绿色技术研发攻关。支持国家高新区围绕产业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加快培育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与绿色技术成果,全面增强绿色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能力。开展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行动,做好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以企业内废水处理和园区污水厂综合处理为基础,形成国家高新区污水近零排放整体方案。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臭氧污染治理、资源回收利用、城市绿色治理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绿色技术重点研发项目,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支持企业创建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绿色企业技术中心、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等。2.构建绿色技术标准及服务体系。支持国家高新区建立绿色技术创新发展标准体系和服务体系,加速绿色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开发和推广应用。引导国家高新区强化绿色标准贯彻实施,引导企业运用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成果应用。支持国家高新区强化绿色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专利转化和技术交易,提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发布展示、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园区循环化改造咨询、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环保管家”服务、企业需求发布对接等服务。3.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鼓励国家高新区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清洁化、能源低碳化、废物资源化原则,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艺、绿色建筑等改造。支持企业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加强生产制造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优化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建立覆盖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支持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开展工业节能监察,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应用,促进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三)支持国家高新区发展绿色产业,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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