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关于促进数据要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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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壮大数据流通服务型数商队伍。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为数商提供数据集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对上一年度场内专业服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服务型数商,按照不高于其数据交易服务收入的1%,给予每家单位最高20万元的奖励,每年奖励最多10家企业。(责任单位:发改局)(二)鼓励企业通过“三数一链”体系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5.支持通过“三数一链”进行数据登记流通。区内企事业单位新获得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每件奖励1000元,每个单位每年最多奖励3万元。使用数联网接入设备,并通过“三数一链”进行数据流通交易的企业,可连续3年,给予年度使用费用的50%、30%、20%的补贴。对获得数据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被许可方(受让方)实际支付费用的10%资助,同一主体每年资助不超过20万元“用数券”。(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管局)6鼓励进场交易。对数商企业在区内登记注册的数据公开交易平台实现首次登记挂牌数据产品,经核定,根据新登记挂牌并实现交易的企业数量,按照每家最高10万元的额度,给予平台资金补贴,其中每个平台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责任单位:发改局)7.推动企业数据集建设。鼓励有一定数据规模的数据资源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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