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发改审发〔2024〕76号关于2024年乌兰浩特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乌发改审发〔2024〕76号关于2024年乌兰浩特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库
乌发改审发〔2024〕76号关于2024年乌兰浩特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此内容为免费资源,请登录后查看
0
免费资源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已完成全部阅读,共3
© 版权声明
THE END
项目自审批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请提前1个月通过在线平台申请延期;如果不再继续实施,请申请撤销已审批项目,2年期满后仍未申请延期并未撤销的,审批机关将删除已审批项目并在在线平台公示。2024年行批转用章鸟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8月15日印发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5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