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1049.2-2013前言GA/T1049《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分为以下部分:一一第1部分:总则:一一第2部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第3部分:交通视频监视系统:第4部分:交通流信总采集系统:一一第5部分:交通违法监测记录系统:一一第6部分:交通信总发布系统:一一第7部分:警用车辆与单警定位系统:第8部分:交通设施管理系统:第9部分:交通事件采集系统:一第10部分:机动车组查布控系统。本部分为GA/T1049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杰瑞电子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棱、张雷元、树爱兵、赵永进、孙正良、刘东波、吴晓峰、汪德生、李月高、刘建华。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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