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337-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337一2006《政务信总资源目录体系》,与DB11/T337一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政务信总资源目录体系》标准名称更改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规范》:b)修改了目录建设的“总体架构”(见第4章):c)增加了“职责目录”编制要求及说明(见第5章):)增加了“数据目录”编制要求及说明(见第6章):e)增加了“库表目录”编制要求及说明(见第7章):)删除了“政务信总资源”、“政务信总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元数据”、“核心元数据”、“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政务信息资源核心元数据”、“分类”、“信总分类”、“政务信总资源分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中心”、“编目”、“注册”、“发布”、“目录内容提供者”、“目录内容使用者”、“元数据元素”、“元数据实体”共18个术语定义(见2006年版的第3章):g)删除了“目录体系技术要求”(见2006版的第5章):h)删除了“管理要求”(见2006版的第6章)。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总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总化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北京百分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晓丰、高嵩、章敏、刘旭、赵琰昉、刘志荣、张晰、高文飞、苗婕、张健枫、江茜、王宇航、王睿宇、赵章界、赵莹、肖益、李宝东、卢洪、穆显显、杨燕、乞琦、蔡姗姗、牛星、徐藏、张久珍、邓攀、李浥东、林绍福、屈克、张兴、江海异、张建伟、张子彪、郭红英、李树翀、皮文凯、刘译璟。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2006年首次发布为DB11/T337一2006:第:小住信息服务平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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