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产品,沉淀一批行业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资源,推动高质量数据集构建与开放,支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三)建立产业生态培育体系。探索免费试用、先用后付、应用分成等推广策略,提升数据提供方、使用方等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引导数据开发、数据经纪、数据托管、审计清算、合规审查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接入数据空间,壮大数据空间生态规模。通过开放数据资源、发布应用需求、构建激励机制等方式,强化产业主体培育,增强数据空间生态活力。(四)构建可持续运营发展模式。建立常态化的运营团队和机制,保障数据空间的可持续运营。制定数据空间准入认证和合规管理等制度规则,实现参与主体可信任、数据来源可确认、合规使用可保障。探索构建动态数据价值评估模型及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数据资源授权管理和争议处置流程,实现数据流通全过程可追溯、数据异议可处置、权益侵害可追责。(五)推进可落地易复制的技术路径。使用与应用场景、运营模式和规则制度等相适配的技术系统,满足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和安全管理等数据空间核心功能要求,实现数据安全可信高效流通利用。使用精准满足需求的低成本、轻量化、敏捷化技术方案,匹配多场景功能要求并持续迭代优化。(六)探索数据空间互联互通。推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探索数据产品和服务跨空间的动态发布与高效发现机制。探索跨空间的身份互认与规则互认,支持跨空间使用管控、计量与收益分配。探索跨空间协同运营模式,推动跨空间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协同复用,数据产业生态互促共进。探索构建开源体系,支持多方参与的创新孵化机制,提升数据空间成果转化效率。数据空间的规则、技术等应符合国家数据局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要求。四、申报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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