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2241-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警官学校。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建军、崔连伟、石彦龙、马占飞、吴绍辉、张志立、李智生、李洁、郭亮、吴美希、王少鹏、李程贵、高建辉、曲海军、孟晖、王利、王一丁、衣斌、屈强、张佳斌、李冠群、焦暄。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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