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6/T101-2023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质量、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场所与设施设备、帮办代办服务重点领域、服务流程及要求和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帮办代办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6112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帮办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协助准备材料,并带领其办理业务。3.2代办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协助准备材料,并代理其办理业务。3.3政务服务中心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3.4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设立的,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机构。3.5便民服务站村(社区)设立的服务基层群众的服务机构。饭务平3.6一次性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或咨询的事项,当场审核相关手续和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该事项申请条件、办事程序、所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期限等行为及过程。4基本原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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