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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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综合咨询窗口、跨域通办窗口、自助办理窗口,最大限度提高办事便利度;开通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兜底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六)规范业务办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殊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实行限时办结。建立进驻部门“首席代表”制度,对进驻事项书面充分授权,对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授予审核处置权、组织协调权、审批上报权,切实做到大厅事大厅办。(七)规范中介服务。根据省中介服务事项和技术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我市中介服务和技术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依托“河北省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公开中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推动所有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从“场外分散交易”变为“场内集中交易”。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中介服务项目,引导项目业主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机构,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进入中介超市选取服务机构。(八)规范审管协同。健全完善部门内部审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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